2015年浙江省永康市教师招聘公告

[ 时间:2014-12-26 点击:3790 ]

 浙江省永康市教育局2015年人才引进公告

永康地处浙江省中部,距杭州市、温州市2小时车程,总面积1047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8万,登记流动人口58.09万。永康五金产业久负盛名,工业经济领跑浙中,连续10多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前50名;是全国闻名的“中国五金之都”、“中国门都”、“中国口杯之都”、“中国电动工具之都”、“中国休闲运动车之都”、“中国家居清洁用品之都”、“中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具有“百工之乡”的美称。
根据永康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编委办等相关部门批准,永康市教育局组织永康市教育系统2015届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活动。符合条件者经考核、体检、政审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后直接引进并纳入正式编制。现将引进对象、条件、待遇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严于律己,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承担本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毕业生;
2.“985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曾获得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4.“211工程”师范院校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其他师范类院校(原则上为一本院校师范毕业生或第一批师范类录取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特教、职技校、学前教育等需要具有技能特长或紧缺专业的,可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其他条件不变。
6. 毕业5年内的“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
二、人才待遇
1.本次引进签约录用后为全额事业编制公办学校教师。
2.“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其他院校非永康籍的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
3.非永康籍的 “985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万元,“211工程”院校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5万元。
4.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保障性用房用于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对引进非永康籍的人才,未能入住人才用房,且用人单位没有条件提供宿舍的,5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
三、引进程序
1.宣讲:到校后播放永康教育宣传片,介绍永康概况及教育发展水平,发布我市人才引进信息;
2.初审:由面谈组与考生进行面谈;
3.报名:面谈专家组审核后确定报名人员名单;
4.考核:主要从专业素质与授课能力两方面进行考核,分笔试(20分)与面试(80分)两部分。
5.面谈: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数从高到低确定一定量的考生,组织专家组进行谈话审核;
6.签约:专家组谈话审核通过后择优录用并签约,签约期至少六年。
四、引进计划数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编委办  永康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