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前瞻之财税篇
2013-11-07 来源: 财新网 作者:编辑部
楼继伟主政财政部后,由他直接筹划的财税体制改革,预计将成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要改革事项之一。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年不止一次提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财政、金融、价格、企业等领域改革。
在专家学者视野内,财税改革涉及中央地方事权、财力等的方方面面及两者关系;民众的关注点则不同,居于首要位置的是预算编制及其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其次才是重新确立中央与地方事权财力,个人所得税家庭综合征收,地方债务分类管理等。
1994年以来的分税制改革,确定了中国财政体制的整体框架,支撑了市场经济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涉及三大部分,事权划分、收入划分和支出及转移支付。由于改革并不彻底,省以下未真正落实分税制,后续调整主要针对增量,现实中积累不少矛盾,例如,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清,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脱节,收支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制度复杂低效,造成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等。
关于财税体制改革,一些智囊机构建言,在保证中央财力的前提下,优先调整事权,对事权进行分类归位、有序上移,以事权合理划分重新确定财力配置,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383方案”对财税改革建议,以优先调整事权、带动财力重新配置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应在维持宏观税负和中央财力集中度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以中央政府上划部分事权建立“国民基础社会保障包”为突破口,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收支结构,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中长期财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国研中心课题组提出,将基础养老金、司法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边防、海域、跨地区流域管理等划为中央事权。按事权优先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税收划分和转移支付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具体税种的改革,最有可能涉及营改增、个人所得税调整、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范围三方面。
营改增下一步的改革模式不再是地区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按照时间表,财税部门将争取2015年全面完成营改增。
今年4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共同接受采访曾表示,把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两个行业及时纳入改革,营改增抵扣链条会更加完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为尽快出台方案做准备,能多快就多快,力争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出台方案。
9月初楼继伟在接受官方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改革个税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在对部分所得项目实行综合计税的同时,会将纳税人家庭负担,如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改革进程要视完善立法和加强征管能力情况而定。
房地产税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热点。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近期在一份报告中建议,可以在上海、重庆两地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房产税模拟评估空转试点的经验,逐步实现保有环节不动产税的全面征收。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提出,以税制改革为配合,积极完善以税种配置为主的各级收入划分制度。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将从价计征机制覆盖到煤炭;积极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部分税目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将部分消费税税目收入划归地方。将车辆购置税归为地方收入。将增值税中央增收部分,作为中央增加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来源。
今年8月开始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首次涉及五级政府。其中,地方政府性债务底数不清、风险不明,审计结果牵动各界神经。楼继伟此前曾提出,切实采取措施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担保承诺或违规融资行为。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他还提出思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高风险地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以防范财政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