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回顶部↑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回顶部↑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回顶部↑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回顶部↑ 报名流程 回顶部↑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 参考信息:2012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汇总>>>
回顶部↑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回顶部↑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本年度的考试。
回顶部↑ 考试纪律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考试级别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级别代码是2。
考试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设《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3小时,《经济法基础》2.5小时。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份开始。
2012年全国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7日至11月7日。补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
参考信息:2012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汇总>>>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份。(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2012年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
10月27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含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
初级会计实务(含无纸化考试) |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确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的,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本年度的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成绩管理